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習慣不留痕跡,
我不知道為什麼習慣不發出聲音。
"愛要大聲講出來"有時候是這樣沒錯。
不過,我本來就是這樣的人。
有時候真的很健談,有時候很習慣沉默。
所以我的日子一天一天過,
不知不覺中,我就得罪了別人。(笑)
很奇怪呢!大家就是會覺得:妳完全遺忘了我!都不跟我聯絡。
我只是符合後者,沒有聯絡而已啊~
然後我時常在做沒有用的反省。
因為我還真的常常因為這個得罪別人,
可是要我心裡每想他一次就連絡一次,
我還真的沒這種心情。
你說:不用每次啊!就是偶爾連絡啊~
那偶爾的定義又在哪裡?
這次想到你,啊,先不要聯絡好了,不用每次都連絡。
下次又想到你,嗯,我蠻常想到你的,下次好了。
一次沒打電話傳簡訊,兩次沒有,第三次還會記得嗎?
然後過不久我就會接收到怨念,哈哈哈!!!
之後我又開始想:我真的太冷漠了是嗎?
原來心裡面想著對方是不夠的,
要打電話傳簡訊出去才是有"證明"的。
所以我真的是個很寬宏大量的人啊!!
真的!!
某個沒良心的,老是自己落魄才想到找我。
跟他超過十年了,我竟然還對他這麼好!!!
我就算沒有被連絡,
最後還是張開雙臂迎接對方。
沒有一絲怨懟。
如果擔心對方,想念對方,就打電話過去。
不要等對方打來,幹嘛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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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在繼續期望。
哈哈哈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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